桃市消防局新建車輛保養場 工程經費近億元明年3月完工

桃園電子報記者/黃瀞瑩

桃園市長鄭文燦18日上午前往中壢區,出席「桃園市政府消防局車輛保養場暨第二搜救救助分隊新建工程動土典禮」時表示,原消防車輛保養場位於中路分隊較小區域,難以應對日常車輛保養維修業務,時常需委外辦理維修,因此為提升消防車輛保養的品質,節約車輛保養經費,規劃在中壢華勛分隊旁基地興建車輛保養場,及第二搜救救助分隊的隊部,新建搭配士校大埤特色的2層樓綠建築,工程經費為9,015萬元,預計111年3月完工,希望提供消防同仁擁有更好的消防環境,提升消防能力保護市民的安全。

鄭文燦強調,感謝消防團隊在每個時刻守護市民的安全,近年來,桃園綜合消防能力的提升,在救災及救護上皆交出讓市民肯定的好成績,例如升格前不到2成家戶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迄今已近9成居民安裝,成功提升火災預警及救災能量;面對工業複合災害的風險,市府也不斷進行安檢及要求工廠自主防災演練,整體消防火災件數為六都最低,也代表消防同仁在防災面的努力。

原文引自桃園電子報記者/黃瀞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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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定所稱滅火器,指滅火器認可基準規範之水滅火器、機械泡沫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乾粉滅火器及滅火器填充換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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